比賽規則及參賽辦法
1. 參賽年齡:
- 預備組級別:參賽者之年齡不可超越六歲 (年齡以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計算);
- 除演奏組外,所有參賽者之年齡不可超越十九歲 (年齡以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計算);
- 演奏組參賽者年齡不可超越廿五歲 (年齡以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計算)
2. 參賽者可同時選擇參加多於一個級別及組別的賽事項目。每份報名表格只接受填寫一個級別及組別之賽事。
3. 所有費用一經繳付,不論任何原因 (例如違反參賽須知及守則、出席賽事與否、未能購得樂譜、染病等),一律不獲退還。大會取消之比賽項目除外。
4. 參賽者必須填寫報名表內所有資料,若資料不詳,將不受理。
5. 大會有權安排任何比賽項目於任何場地舉行,暫定比賽場地為香港各大會堂。
6. 初賽及總決賽日期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中上旬進行,大會將以電郵形式通知各參賽者或代報之老師、家長。
7. 參賽者若未得版權持有人同意而以任何方式影印版權規例限制之樂譜,均屬違法,任何人士使用影印本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8. 參賽者必須依照樂譜演奏 (指法除外),不得隨意更改。表演中若有任何改編,則由評判決定該改編會否影響整體表演水平。
9. 參賽者必須依照大會指定曲目及版本,如採用其他版本則須於比賽開始前交予評判審閱。
10. 凡自選曲目組別,需於報名時遞交曲譜,否則會影響評分。
11. 如未能於截止日期前提供所有資料將作棄權論,報名費亦不獲發還。
12. 如參賽者未能達到一定的演奏水平,評判可終止其演出,不得異議。
13. 參賽者不得改編樂曲。
14. 參賽者表演之樂曲如非報名表上填寫之樂曲,評判將給予評語,而不作評分。
15. 大會在需要時可調動,修改或取消任何已編定之節目。
16. 報名後一概不能轉名或調換參賽者。
17. 報名後若需更改參賽項目或其他資料,需每次繳交港幣$200行政費。比賽期間不能擅自更改參賽組別及其他資料。
18. 參賽者不依照規定出席比賽則作棄權論。
19. 報名表格可由參賽者本人、家長或音樂老師代填,並需簽署作實。大會一旦收到報名表格,一切資料均視為正確無誤。
20. 每項比賽均設有初賽及總決賽,於初賽比賽中全港首5名最高分數的參賽者將安排進入總決賽爭奪每項組別的冠軍、亞軍及季軍。進入總決賽參賽者均需於指定限期前另繳交$160總決賽費用,以保留總決賽出賽資格。
如參賽者未達應有水平,評判可決定揀選少於五名參賽者,甚至取消項目之決賽。評判或會調節各項目的入圍人數以平衡進入決賽者的整體水平。
21. 在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將填妥之報名表格連同劃線支票 (抬頭請註明:St. Cecilia Music International (HK)),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箱9834號,「澳洲聖西西利亞音樂學院考試及國際音樂大賽(香港)有限公司」收。
22.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電郵: scsm@dacapomusic.com.hk,WhatsApp:(852) 5335-2889。
賽事安排:
1. 所有比賽項目不需背譜,參賽者請穿著合適演奏服飾比賽。
2. 比賽時須帶備:比賽證(將以電郵形式傳送給參賽者/代報人),身份證或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3. 除鋼琴外,所有參賽者必須自備樂器。
4. 所有比賽項目均不需演奏反覆記號(Repeat Sign);重頭再奏(D.C.)則因應比賽時限及樂曲完整性,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5. 參賽者需自行作伴奏安排,大會並不接受錄音伴奏。
6. 所有比賽項目,只接受鋼琴作為伴奏樂器。
7. 賽事及評選進行期間,除大會攝影師外,其他所有攝錄,除特殊情況外,一律嚴禁進行,違規者將被大會勒令離場。一切有關比賽之錄像版權歸大會所有。
8. 大會有權修改比賽規則、獎項及更換評判,如有任何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9. 請留意大會網址 www.dacapomusic.com.hk 以取得最新消息及有關資料。
個人資料用途
在報名表格上填寫的個人資料,將作以下用途:
- 舉行比賽;
- 在合法的要求下,證明參賽者的成績;
- 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 通知有關澳洲聖西西利亞音樂學院的考試及比賽消息。
|